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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厅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证照管理辦法》的通知

沪府辦規〔2022〕7号

上海市人民當局辦公厅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证照辦理法子》的通知

各區人民當局,市當局各委、辦、局,各有關单元:

經市當局赞成,現将《上海市電子证照辦理法子》印發给你们,请當真组织施行。

上海市人民當局辦公厅

2022年6月8日

上海市電子证照辦理法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標根据)

為加速都會数字化轉型,規范本市電子证照辦理與利用,促成和深化政務辦事“一網通辦”、都會過行“一網统管”鼎新,延续優化营商情况,按照《國務院關于在线政務辦事的若干划定》《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成和保障“一網通辦”鼎新的决议》《上海市大眾数据和一網通辦辦理法子》和國度、本市其他有關划定,制订本法子。

第二条(合用范畴)

本法子合用于本市各级國度構造、奇迹单元、實行大眾辦理和辦事本能機能的组织(如下统称“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展開電子证照数据采集、制發、归集、更新、刊出、同享、平安监视等辦理,和天然人、法人和不法人组织展開電子证照利用等相干勾當。

第三条(观點界定)

本法子所称電子证照,是指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依法制發的各種不触及國度機密的证件、执(牌)照、批壯陽藥,文、判定陈述、证實質料等数据電文。

本法子所称市電子证照库,是指依靠市大数据資本平台同一扶植的,具有電子证照清单辦理、制發归集、場景辦理、平安拜候、盘问核驗等功效的根本数据库及相干信息體系。

本法子所称發证单元,是指根据法定职责建造签發電子证照的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

本法子所称用证单元,是指在依法履职進程中同享利用電子证照的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或經授权的社會集團、企業。

本法子所称持证主體,是指電子证照的签發工具,包含天然人、法人和不法人组织。

本法子所称政務類利用場景是指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按照法定职责需挪用、核驗電子证照的利用場景。

本法子所称社會化利用場景是指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之外的其他主體(如下简称“社會化用证主體”)需挪用、核驗電子证照的利用場景。

第四条(辦理原则)

本市電子证照辦理和牙齒美白牙膏,利用遵守“尺度同一、應归尽归、互認互通、平安靠得住”的基来源根基则。

第五条(职责分工)

市當局辦公厅是本市電子证照综合辦理部分(如下简称“综合辦理部分”),賣力兼顾计划、和谐推動、引导监视全市電子证照辦理及利用事情。市大数据中間详细承當市電子证照库的扶植與過营辦理、证照数据同享、利用接入、平安系统扶植等事情。

各市级部分賣力兼顾和谐本體系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依照國度和本市尺度規范,展開電子证照制發、归集、更新、刊出和利用事情。

各區當局賣力兼顾计划、和谐推動、引导监视本行政區域電子证照辦理和利用事情,催促本行政區域内大眾辦理和辦事機構依照本市同一尺度規范,制發、归集、更新、刊出和利用電子证照。

第六条(效劳职位地方)

依照國度、本市尺度規范制發的電子证照與實體证照具备等同法令效劳,可以作為各種場景的处事根据或凭证。

第二章 制發與归集

第七条(發证清单辦理)

各發证单元在各自职责范畴内,依照同一規范,體例本體系、本行業、本行政區域的電子证照發证目次,明白证照名称、發证单元、持证主體類型、证照归集肇端時候、類目公然属性、尺度级别(國度、本市或區)、证照模板、照面信息等,并對電子证照發证目次举行同步更新和保护。

市大数据中間将各单元電子证照發证目次汇总形玉成市電子证照發证清单,并按照证照類目公然属性,經由過程“一網通辦”总流派向社會颁布。

第八条(证照归集與更新)

發证单元會同市大数据中間,依照國度和本市尺度規范制發電子证照,并同步归集到市電子证照库,确保归集入库的電子证照與本单元营業體系数据的一致性。制發電子证照顾看成為营業辦理的需要环節,實現電子证照與實體证照同步制發與更新,但法令、律例、規章還有划定的和經技能認定没法實現的除外。

没法實現電子证照與實體证照同步制發的電子证照,發证单元理當确保逐日将當日發生的增量证照数据归集到市電子证照库。

第九条(電子投递)

發证单元制發的電子证照,理當經由過程“一網通辦”总流派或“随申辦”挪動端向持证主體举行投递,電子证照投递時候可作為向申请人颁布、投递证照時候,但法令、律例、規章還有划定的除外。

第十条(存量证照入库)

發证单元理當将有用期内的電子证照和有前提電子化的汗青证照電子化後完备归集到市電子证照库。

第十一条(不成抗力)

發证单元因不成抗力不克不及實時制發、归集、更新或刊出電子证照的,理當實時采纳應急辦法并上报综合辦理部分,并在妨碍解除後的3個事情日内,完成電子证照的制發、归集、更新、刊出。

第十二条(電子署名與認证)

發证单元理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署名法》和國度、本市的有關划定,拜托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证辦事機構對電子证照举行電子署名(或签章),但法令、律例還有划定的除外。

第三章 利用與辦事

第十三条(用证清单)

用证清单是基于尺度化、規范化的政務辦事、法律羁系等事項,将行政相對于人所需提交或出示的質料與响應電子证照創建對應瓜葛的一種辦理辦法,用于晋升政務類場景利用電子证照的便捷性。各用证单元理當基于政務辦事事項清单及处事指南等,依照精准、需要的原则,創建本单元的用证清单,并進举措态辦理,确保用证范畴正當、合規、公道。

第十四条(質料免交)

用证单元在打點行政相對于人营業申请進程中,凡可以經由過程市電子证照库获得所需電子证照的,不得请求行政相對于人供给响應實體证照和复印件,但法令、律例還有划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用证单元接入和利用请求)

纳入用证清单辦理范畴的利用場景,用证单元理當依照用证清单辦理和技能请求,完成技能功效對接并規范展開利用。其他政務類利用場景,确需挪用電子证照的,用证单元理當經由過程市大数据資本平台申请挪用電子证照,详细请求依照大眾数据同享的有關请求履行。

第十六条(持证主體亮证)

持证主體可以經由過程“一網通辦”总流派、“随申辦”或經國度有關部分、本市综合辦理部分認定的挪動端,盘问或出示電子证照,表白持证主體的身份、天資等。

第十七条(一業一证)

本市按照“一業一证”鼎新请求,對本市核發的行業综合允许证履行電子化辦理,推廣市場主體電子亮证利用,為行業综合允许证的持证企業供给便當。

第十八条(社會化利用)

本市鼓動勉励金融、物流、教诲、医疗、文化、遊股癬怎麼治療,览等有前提的行業,在辦理辦事勾當中遍及利用電子证照。

社會化修護面膜推薦,用证主體理當經由過程電子证照社會化利用體系申请用证,依照技能規范實現與市電子证照库的對接,严禁超越权限利用電子证照。详细辦理请求由综合辦理部分另行划定。

第十九条(社會化利用可托授权拜候系统)

社會化用证主體理當經由過程同一的可托授权拜候系统接入市電子证照库,經持证主體亮证、授权後規范调取電子证照。

第二十条(赋能下层)

市大数据中間理當向各區當局開放電子证照社會化利用能力,各區當局應當成好承接,并在确保数据平安条件下推行利用。各區當局推行的社會化利用場景理當向综合辦理部分报备。

第二十一条(跨省利用)

跨省(市)利用電子证照理當依照國度和本市的同一摆設,依靠天下一體化政務辦事平台,在确保数据平安的条件下有序推動。

第二十二条(弥合数字邊界)

各用证单元理當保存傳统辦事方法,不得将利用電子证照作為处事独一渠道,充實保障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别群體的根基需求。本市不竭增强技能立异,鞭策電子证照利用便當老年人等特别群體。

第二十三条(贰言核實與处置)

持证主體和各用证单元對電子证照数据正确性、完备性、時效性有贰言的,可以向發证单元提出贰言核對申请。發证单元理當按照本市大眾数据贰言核實與处置有關划定完成处置,并将处置成果告诉贰言申请人。

跨省(市)证照数据贰言理當依照國度有關划定处置。

第二十四条(容错免责)

在電子证照利用進程中,有關单元和小我因客观缘由呈現不测後果或未能實現预期方针,可是合适鼎新標的目的且相干步伐合适划定,可以從轻、减轻或免予追责。

第四章 平常辦理與监视稽核

第二十五条(專人辦理)

發证单元和用证单元理當連系本单元現實,指定專人賣力電子证照辦理事情,并向综合辦理部分报备。

第二十六条(日記記實)

市大数据中間和各發证单元、用证单元理當依照职责分工,采纳身份認证、可托授权、存取拜候節制、信息审计跟踪等技能手腕,創建電子证照制發、归集、更新、刊出、同享、利用等全進程日記記實。

第二十七条(平安责任)

综合辦理部分賣力創建全市電子证照的平安辦理轨制,引导有關单元落實平安辦理责任。市大数据中間賣力創建市電子证照库的平安保障系统,明白平安辦理请求,對市電子证照库履行备份和平安品级庇护,制订應急预案和劫难規复系统,保障市電子证照库的平安過行。

發治療神經性耳鳴,证单元、用证单元、社會化用证主體理當严酷履行市電子证照库的平安辦理请求,增强本单元营業體系和電子证照的数据平安辦理,确保電子证照正當合規利用,庇护持证主體的贸易機密或小我隐私。

第二十八条(修订轨制規范)

發证单元和用证单元理當對本单元現行辦理轨制、規范性文件及营業規程中與本法子不相顺應的条目举行修订,解除電子证照利用的轨制停滞。

第二十九条(监视稽核)

综合辦理部分理當經由過程随機抽查、摹拟处事、電子督查等方法對各發证单元和用证单元的相干事情举行平常监视。電子证照制發、利用和推行事情纳入各单元年度稽核。

第三十条(經费保障)

各级预算单元電子证照平常過营辦理及利用發生的用度,纳入同级財務保障。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實施日期)

本法子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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